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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金融委员会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的联合声明不会使比特币死亡
摘要: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有法定补偿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实的货币,不应该也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
来源网络截图
#金融#5月18日,中国互金协会等部门联合发布声明,禁止炒作虚拟货币,金融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提供服务和定价。
货币的普世权力超越国家权力
在联合声明中,有一句话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有法定补偿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实的货币,不应该也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
从基金协会等部门的立场来看,对虚拟货币做出这样的规定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有人说比特币的流通会死。 这只是他们把本币和外币思维混淆的结果。
来源网络截图
可以说,很多虚拟货币本质上只是承担了代币的作用,并不具备法定货币的功能。 但要说所有的虚拟货币都不是货币,你可以保留意见。
注意声明中的“法币”二字,这对我们思考比特币是不是一种货币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同时,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参考马克思对货币的看法。
马克思认为,货币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契约基础上的,某种东西之所以能成为货币,并不是因为它合法不合法。 相反国内禁止比特币,为什么还可以交易,它是以货币形式存在的,这也与它是由什么材料制成的无关。
不管是纸质还是电子形式,只要是在货币形式领域,那么就是货币。
也就是说,货币形式的本源可以追溯到价值形式,价值形式是商品交换关系中固有的,而不是商品本身。
换言之,货币形态是一种静而不存在、动态的状态。 商品交换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动态关系。
我之所以强调要注意法币这四个字,是因为货币不是国家的约定,货币的普世权力不在国家的权力范围内。
反之,国家铸币是靠总权力,国家能做的就是保证和决定货币的数量。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在法律上不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因为它们从诞生之日起就不是本国货币。
比特币交易禁令早在2017年9月就由央行明确提出。但比特币并没有失去其作为货币的功能。
一视同仁对待本币和外币
这里很多人把本币等同于外币。 人们认为,通过国家的力量,虚拟货币将会消亡。
相反,目前在美国、日本、韩国、德国等国家,比特币作为一种合法的支付形式和投资渠道受到监管。
据相关调查显示,年收入低于15万美元的美国家庭中,有40%表示会把钱投资于股票和比特币。
国内货币的形式在一定时期内可能是粮食国内禁止比特币,为什么还可以交易,也可能是其他商品。
例如,在新中国的某个时期,粮票本质上是作为法定货币存在的。 但即便如此,仍然无法借助强大的国家力量将这些钞票作为货币使用。 相反,粮食间接起到了货币的作用。
在社区和国家内部,货币可以是任何物质,只要是建立在大家认可的基础上。
法定货币是国家信用背书的某种货币,具有法定可偿性和强制性。
但是我们仍然不能确定没有国家信用背书的东西就不能成为货币。 只能说它的风险和可控性高于法定货币。
马克思认为货币是“人类世界的共同任务”。 只要是建立在国家间信用支持的基础上,作为世界货币的大宗商品不一定是黄金。 也可以使用稀有金属、谷物等。
当年美元与黄金脱钩后,在一段时间内仍作为世界货币使用,作为国际结算手段。
当然,在这里,美元作为“信用货币”的作用更为暂时。
很多时候,如果我们把比特币看成是一种内部等价凭证,就会误认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能起到货币的作用。
考虑比特币的风险将仅限于它是否是法定货币。
可以说,在国际商品交换关系中,只要比特币还充当货币,处于货币形态领域,那么即使比特币不能成为法定货币,它也不会消亡。
因为货币的一般力量是国家力量无法企及的,同时,货币的流通也会整合国家力量。
因此,比特币不会因为共同基金和其他部门的联合声明而形成所谓的暴跌。 只是国内炒币者可能无法买卖虚拟货币,否则操作成本会增加。
但其他虚拟货币大概率会暴跌,因为很多虚拟货币脱离现实,只是在虚拟平台上“模拟”交易,更多的是扮演游戏代币或通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