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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传销种类繁多,每年涉及数千亿案件

imtoken下载链接 2023-01-18 16:31:19

尽管近期包括美国、韩国、中国在内的全球多个国家都对虚拟货币带来的风险提出警告并提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但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价格依然居高不下。整个市场依旧火热。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不法分子会以虚拟货币为幌子,不惜一切代价进行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近日,公安部发文称,将会同国家工商总局重点查处打着“虚拟货币”幌子的网络传销活动,并称此类案件往往相互交织。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和吸引力。

华东政法大学律师事务所研究所所长、教授王俊民告诉第一财经,虚拟货币传销诈骗罪与其他传销诈骗罪本质上是相同的。鉴于虚拟货币的可兑换性,它可能会被兑换成实际货币,利用虚拟货币进行诈骗,更难辨别真假。与近年来的其他诈骗案件一样,犯罪分子只是在利用普通人的知识空白。名义上是投资理财,其实是骗局,虚拟货币是噱头。

据第一财经不完全统计,2016年以来,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以虚拟货币为幌子的传销诈骗案共180余起,涉案金额达1000亿元,其中90%的案例属于通过线下发展进行的各类传销活动。

各种“金字塔币”盛行

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发现,90%涉及虚拟货币的刑事案件都是利用虚拟货币进行分级销售的传销。数百名涉案人员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法院立案侦查。责任。

虽然“亚洲币”、“中国币”、“咪咪币”、“中富通宝币”、“星辰币”、“维卡币”、“龙币”、“U币”、“好心币” ”,而德国某基金开发的第二代虚拟货币“立物币”等“虚拟货币”种类繁多,但其中的传销“套路”往往大同小异。

通常,不法分子会通过建立微信群、现场解说等方式组织、主导推广虚拟货币,或要求参与者付费购买虚拟货币以获得加入资格。之后,他们会按照一定的顺序形成层级,直接或间接地从下线获得返利,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骗取财物。

王俊民分析传销违法,传销领导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传销是利用他人的逐利心理,骗取他人财物。虚拟货币诈骗与普通诈骗的区别在于犯罪的直接对象不同。常见的诈骗目标是现金货币和财产帮别人买虚拟货币是犯罪吗,而虚拟货币犯罪的目标是不同表现形式的虚拟货币。

以“恒星币”传销案为例,广东省遂溪县人民法院和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的两份判决均涉及该币种,可见该币种传销具有很强的地域传播性。恒星(国际)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虚拟货币网络传销组织。 Stellar 是该组织的在线交易平台。参与者通过在网站上“挖矿”、委托或买卖 Stellar 获得收益。

被告人何某还将通过线下介绍推广Stellar,吹嘘Stellar的投资收益和发展前景,诱使他人注册成为Stellar会员,按一定顺序投资可挖Stellar的“矿机”。等级、线下人员数量、售出矿工数量作为返利的依据,实施网络传销活动。

另一名被告人刘某通过创建微信群开发了50个直推下线,并获得了直推会员挖恒星币10%的奖励。线下不断发展,共发展12个层级1728名线下人员加入这个虚拟货币网络传销组织。据警方调查,Stellar传销组织有1400多人参与。

除了涉及人数众多外,有些案件还涉及巨额资金。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U币”传销案中,多案同时发生。截至事发时,会员总投资额为7400万元。

判决书显示,泰国优趣集团自2014年起在海外搭建U币虚拟货币在线交易平台,声称U币项目合法经营、受监管,投资U币项目前景广阔升值,同时为投资者发展下线。会员可以按照等级顺序获得动态收益,吸引投资者不断发展和下线。具体模式如下:投资者在支付3500、7000、35000、70000、350000人民币的投资资金后,即可注册成为“一星”至“五星”的网站会员。

第一财经还报道了一起维卡币传销大案,仅仅因为比特币的高科技“马甲”,不法分子跨境诈骗金额达159亿欧元(折合人民币1270亿元)。腾讯安全反欺诈实验室相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监测发现,目前在国内进行交易的此类传销有3000多家,涉案金额巨大。

虚假财务管理、采购和欺诈难以防范

除了披着虚拟货币“外衣”的传销,涉及虚拟货币的犯罪还包括销售相关理财产品;以“国内买不到,只能在国外买”为由代他人购买莱特币等虚拟货币;更有什者,他们以在网络上出售“虚拟货币”为名,直接诈骗亲友。

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李某简单粗暴地开始了“收购”莱特币的生意。当他在微信群中看到陆某想购买莱特币时,谎称自己可以帮陆某购买价值5万元的莱特币。之后,在收到卢某转账后,谎称自己将价值5万元的莱特币转入卢某账户,并伪造两张转账假截图欺骗卢某帮别人买虚拟货币是犯罪吗,并以系统太强为由继续欺骗卢某。慢的。拖延症。

近日,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监测还发现,比特币等虚拟数字货币市值大幅上涨,货币兑换交易活跃,场外交易升温,分叉盛行,一些公司正在炒作区块链技术的概念。代币以多种形式发行。

在四川省绵阳市游县区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案件中,投资人在不了解具体情况的情况下,投资了虚拟货币“盈利币”理财项目,结果一败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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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称Livecoin是德国洛克基金开发的第二代虚拟货币。如果您想投资Livecoin,投资者可以进入Livecoin官网进行注册和认购。投资者必须至少支付600元才能获得购买1000比特币的资格,以购买和激活矿机。一台矿机每天可以产生 25 个比特币,这些比特币是你专属的。利润币以0.6元的价格出售给上级和下级获取利润。

还有一个名为“中富通宝”的理财项目,号称“能保本、能快速赚钱”,已进入信息封锁的乡镇、乡村等地区进行宣传,诱骗村民进入“投资理财”,以“回扣”为借口诱骗村民通过口口相传,发展亲戚朋友一起“发财”,最终让村民赔钱。

多个部委联手出击

针对日益猖獗的以虚拟货币为幌子的网络诈骗,公安部近日在其官网发布《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部署联合整治网络传销违法行为》和犯罪活动”,表示将联合国家工商总局重点查处四类网络传销活动,其中包括以“虚拟货币”为幌子的网络传销活动。

公安部表示,近年来,打着“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慈善”、“股权投资”、“微商”等幌子的网络传销层出不穷另一个,并且经常与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交织在一起。具有欺骗性和诱惑力。尤其是随着互联网、微信、QQ等社交软件、自媒体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传销传播范围更广,涉案资金转移更快。

王俊民说天上不会有馅饼,防止作弊的关键是杜绝贪财。公安机关将加大对类似犯罪的打击力度,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虚拟货币的监督和宣传,这将有效提高社会防范意识。

以公安部官网公布的“虚拟货币”传销案为例。 2016年,江苏省徐州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网络金点”网络传销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9人,将其冻结、暂予拘留。涉案资金为3.8亿元。民警发现,某市民魏某以购买“环球汇”购物券、赠送“网金超级积分”(以下简称“ES”)为幌子,在“环球共赢业务”上发展了300余名会员。积分控股集团”会员发展平台,注册账号1659个。

“随着会员数量的增加和需求的增加,ES会升值,投资者可以卖出手中的ES来赚钱。但是,只有增加5%,相应的增加才能解冻并出售。这样的结果是前期1元等于1个ES,投资7000元就可以买到7000个ES。当ES升值到5元时,后期投资者再投资7000元,但实际上只买了1400个ES。后期加入的投资人 投资钱是早期投资人赚来的。”另一名涉案人士在供词中表示。

随着ES价格的上涨,项目的吸引力会下降,交易的流动性也会下降,ES的涨幅会放缓。根据“提现上涨5%方可解冻”的规定,后期投入的资金将被锁死。犯罪嫌疑人董某解释说:“很少有人能从中获利,基本上钱一进来就出不来。”

虽然全国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一直密切配合,但对传销活动的专项打击和常态化整治仍在持续。严重的犯罪分子最初遏制了传销的猖獗蔓延。不过,公安部也表示,传销犯罪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尤其是网络传销活动,依托互联网病毒式传播,胁迫大量人员和资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面向大众。